2019年9月21日,金豫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組織開展學習《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知識培訓活動第四期。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正案在土地征收方面做了三方面完善:
一是**次對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進行明確界定。因軍事外交,政府組織實施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yè)、扶貧搬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成片開發(fā)建設等六種情況確需要征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二是土地管理法**次明確了土地征收補償?shù)幕驹瓌t是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該規(guī)定改變了過去以土地征收原用途來確定土地補償,以年產值倍數(shù)法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做法,以區(qū)片綜合地價取代原來的土地年產值倍數(shù)法。另外,增加了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從法律上為被征地農民構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體系。
三是完善了土地征收程序,將批后公告改為批前公告,使被征地農民在整個過程中有更多參與權、監(jiān)督權和話語權。
此次活動由集團公司風險控制部同志主持,并進行了全面講解,詳細地向全體員工介紹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全部內容,并帶領大家進行分析解讀修正案的基本原則、重要目標以及對下一步的土地供應格局產生影響。